摩托车、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全面整治!株洲4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》
2019-08-20 18:29:1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新闻网 | 编辑:贺娉婷 | 作者:贺娉婷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60

  攸县新闻网讯 8月19日,株洲市公安局、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株洲市城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》。

  从市政府新闻办19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交警部门将全面整治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。

  近年来,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,市区约有电动车25万台。符合新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标准的,不足5%。我市生产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《规范》所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应安装有脚踏装置、车身总质量不超过55公斤、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、获得CCC认证。凡不符合此标准、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不得生产、销售。对于符合《规范》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,取得正式号牌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

  据交警部门统计,2017年至今,我市城区发生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7979起,伤1109人,死亡60人。下一步,交警部门将全面整治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。

  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,在一些人行道、公共区域,时常能见到电动车随意停放、无序停放。对此,市城管部门将坚持堵疏结合,一手抓整治,一手抓管理。

  即日起,对于不符合《规范》标准、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交警部门不予临时注册登记、不予发放临时号牌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未纳入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电动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不发放通行号牌。限定电动三轮车的通行区域,禁止未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、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。

责编:贺娉婷

来源:攸县新闻网

攸县新闻
成长ABC
攸视频
直播视频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